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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你的勇气!丽江导游恐吓游客:卖车卖房都要跟你干到底!
发布者:鸿腾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30 08:43:56 点击次数:432 关闭
3月29日,#丽江阅导游恐吓游客“卖车卖房都要跟你干到底”#话题走红,说这话是谁给你的勇气!引发网友热议。
近日,在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因投诉纠纷,在公交车上对游客发表恐吓言论。在网上发布的现场视频中,导游全程情绪激动,称部分游客不上路。马或那天付钱,但他没有因此。他提到,如果被游客投诉,他将被罚款2000元。
导游说:“最大的问题是我的导游要辞职了,我不住在这里,我还有兄弟,我在卖车子、房子和土地,我会和你战斗到最后。”
视频编辑写道:导游脾气这么大,再也不回来了。

2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称,下午已有多人向文旅办反映情况。指南已找到,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后续调查结果将公布。
另据河北广播电视台报道,记者致电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求证,工作人员回复:正在核实中,稍后通知。
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旅游者,不得通过组织代购或者额外支付旅游项目费用等方式获取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然而,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被“黑导游”胁迫购物的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受到社会各界的诟病。
就在今年3月17日,一段“三亚导游喊游客不要购物”的视频引发关注。她“白服了你几天”、“屁股飞了”等等,让不少网友感到不安。
事发后,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如下:目前,有关方面责令旅行社和杨某等向游客道歉,对旅行社处以30万元罚款,对导游杨某某予以解雇,并处以最高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映象网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要求的交易。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导游、陪同人员不得引诱、欺骗、胁迫、胁迫旅游者变相购买。
旅途中真遇到“黑导游”怎么办?
为保障您的人身安全,建议妥善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报警、联系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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